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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火灾风险等级的划分和疏散路径的确立原则

今天给欣顿大家分享关于火灾风险等级的划分和疏散路径的确立原则。消防安全疏散的目的,是在火灾条件下,确保室内人员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合理划分建筑内外各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是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基础。

风险逐级降低,是划分建筑内外各区域火灾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依据火灾危险程度,可以将建筑内外各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分为四级:

1. 危险区域:包括室内功能房间等。

2. 次危险区域:包括疏散走道等。

3. 室内安全区域:也称为相对安全区域,包括防烟前室、疏散楼梯(间)、避难层、避难走道、符合疏散要求但需通过同一建筑中其他室内安全区域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和平台等。

4. 室外安全区域:包括室外地面、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和平台、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第6.6.4条要求的天桥和连廊等。

疏散路径的确立原则

合理划分室内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理解疏散路径的确立原则,可处置诸多安全疏散的争议和误区。

1、疏散路径的确立,应以“危险区域”→“次危险区域”→“室内安全区域”→“室外安全区域”为基本原则。

2、在疏散路径上,风险只能逐级递减。

疏散路径的确立,以规避风险为基本原则,疏散路径的风险只能递减,不能从次危险区域进入危险区域(示例:疏散走道不能通过房间疏散),禁止从安全区域进入危险或次危险区域(示例:禁止从前室区域向疏散走道疏散)。

注:风险逐级降低,包含越级降低,比如从危险区域(房间等)直接疏散至室内安全区域或室外安全区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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